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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泉中院再次依法中止一起行政判决

1999-06-09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讯据最新得到的消息,甘肃省酒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下达行政裁定书,中止1999年3月16日作出的(1999)酒中法行终字第06号行政判决。

5月25日本报曾刊登《酒泉中院依法撤销一起行政行为》一文,报道了今年1月12日肃北金瑞金矿矿长贾霖以行政侵权为由,状告肃北县工商局强行将金瑞金矿变更为南金山金矿一事,酒泉中院当时下达停止裁定书,暂行停止执行肃北县工商局的变更处理。

6月4日,某科学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专程赶到报社,通报此案最新情况。据介绍,南金山金矿是该院1991年创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,所涉问题已由有关部门立案侦查。1999年5月10日,酒泉中级法院再次依法裁定,撤销了原行政判决。

对此案涉及的有关情况,本报将跟踪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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